各大班家长:
根据《广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》和《海珠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》(试行)的相关精神和要求,海珠区教育局把市区两级安排的2015学年的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下达到各幼儿园,为做好该项资金的发放工作,现将发放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,请符合条件的家长到老师处登记:
1、资金的发放对象及标准:
普通资助:2015年9月30日前在册,有海珠区户籍的大班(出生日期为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)的在读儿童,300元/人;
2、提交资料:户口本复印件(户主页和幼儿页)
请符合条件的家长在本周内把复印件交到班老师处,谢谢!
海珠区金碧湾幼儿园
2015年10月14日